2024年1月2日晚,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境”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对兴源环境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公司财务总监孙颖(金麒麟分析师)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兴源环境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2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7月5日,中国***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32号)。浙江证监局认定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记载。其中,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26807.6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7年4月25日-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兴源环境***入口)
在兴源环境公布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当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16-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存在的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更正后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显示,2023年1-9月公司净利润为-27991.08万元,归母净利润为-25995.50万元。
信本证券***团队提醒,兴源环境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条件:
兴源环境:于2017年4月25日-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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