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学古典舞的话,对自身有哪些好处?
中国古典舞有着极为悠久的历史。它的渊源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宫廷舞蹈或更为遥远时代的民间舞蹈。至周代开始,到汉、两晋乃至唐代五代宫廷设立专门的乐舞机构,集中和培养专业乐舞人员,并对流行于民间自娱性舞蹈和宗教舞蹈乃至外邦舞蹈进行了整理、研究、加工和发展,形成了宫廷舞蹈。
跟其他舞蹈一样,古典舞同样具有强身健体的作用。跳舞时,随着音乐的律动,会协调全身不同部位参与进来,或跳或转,或静或动,或快或慢,身体要不断适应这种节奏的变化,促进骨骼、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循环系统以及免疫系统的能力,从而起到锻炼身体的功效。
另有研究表明,跳舞对改善睡眠有明显好处,睡眠质量会显著提高。
古典舞区别于其他舞种的一个标志,是为专业或业余舞者喜欢的华丽衣服、妆容、道具等等。比如魏晋齐腰襦裙,唐朝齐胸襦裙,明朝袄裙马面等等,稍事妆扮 ,好有古典美的感觉,仿佛穿越时空到那个朝代了,举手投足,整个人都变得仪态万芳,步态袅袅了。
学舞蹈的人形体都比较优雅,很美,身材习惯性保持很好,气质与众不同,古典舞是指在民间传统舞蹈的基础上,经过历代专业工作者提炼、整理、加工、创造,并经过较长时期艺术实践的检验,流传下来的被认为是具有一定典范意义的和古典风格特点的舞蹈。这种舞蹈非常独特,中国古典舞的艺术灵魂“身韵”,体现了"形、神、劲、律"的高度融合,使中国舞具有了中国文化特色的舞蹈美学。
不知道大家对我国的古代有多少了解,还是仅仅局限于从电视上观看古装剧,我本人其实对历史也是挺感兴趣的,毕竟和我们现在的生活相差很多,想去了解一下他们的生活方式。
在古代大家也知道女性是没有地位的,在女人没有结婚时要听父母的,可能连自己的婚姻都不能做主,接了婚后要听丈夫的,如果丈夫在婚后去世的话那么就要听命于自己儿子的。总之在古代女人这一辈子的生活并不是很幸福,做的什么事都要丈夫肯定之后才可以做,丈夫如果打你也是理所当然的,并没有现在这种家暴一说,可见女人的家庭地位是有多低。
女人一般在未婚时期很少外出,古代封建思想也较为严重,不能随随便便就抛头露面,婚后的生活也是女人主要是在家里,男人在外面工作,女人的最大作用可能就是能传宗接代。和现在相比女性地位真的是有了很大的提高,男人和女人的地位基本是齐平的,虽然还是有很多地方很多人还是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认为女人的人生就是生一个男孩,而女孩早晚都要嫁人,早晚都要成为别人家的媳妇。也正是因为有这些思想才会导致现在男孩子明显多于女孩子。
古代实行丈夫可以娶多个妻子的制度,不单单只是皇上可以后宫这么多妃子,所有男性都有这个权利,女人只是一个附属品供自己把玩,皇上后宫这么多漂亮的女子,皇上又真的每一个都能记住他们的容貌和名字吗?又能每一个都能宠幸吗?皇上一般是白天料理国事,晚上选择一个妃子然后过去睡觉,有的妃子之间会互相争宠,后宫也没有什么事除了吃喝玩乐其次应该就是想着皇上什么时候可以过来。所以后宫也是葬送了许多年轻女人的地方,因为皇上毕竟不能每一个都能想到。
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逐渐在改变,女人的地位也在慢慢提高,直到如今男女已经是处于平等的社会。
其实古代的女子地位低不低要看怎么比,如果与男子相比,当时由于讲究三从四德,所以女子大部分时间里属于男人的从属。但如果横向比较就不同了。古代虽然女子无才便是德,但还是有很多有政治头脑和才华的女性,灿烂着中华的历史,从这一点上并不能说女子在古代地位就很低。只是哪些被卖身为奴为唱或者嫁人为妾的女人,或者流落江湖的女子地位才很低下。正常家的女人还是有一个合法的地位的,只是少了很多抛头露面的机会。并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婚姻不能自主,这害了许多女性。
古代虽然整体上男尊女卑,但从上古先秦到近代明清,不同朝代女子地位还是不同的
地位最高时候,不说男女平等了,在法律上,就算女子把丈夫打死,都不用负责任,想回娘家回娘家,想嫁人就嫁人;地位最低时候,也挺悲惨,在家里父亲有权卖女,在夫家,丈夫有权卖老婆,就算被无故打死,男子也不过打几下板子吃几年牢饭……
对于古代女子来说,她们有两个朝代比较舒服,一个叫秦朝,一个叫唐朝
大秦以法治天下,那个年代,桎梏女子的三从四德没有市场,律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唯一标尺。虽然也有男尊女卑意识,但秦朝女子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平等权,秦律有规定,夫妻之间,丈夫如外遇出轨,妻子有权打死丈夫,重新再嫁……
唐朝是女人的天下,女强人辈出,李治时期,武则天玩双圣临朝,等他儿子登基后,太平公主享超亲王待遇……估计是女强人太多,大唐女人财权很高,不仅[_a***_]归自己支配,就算夫家的财产,自己也有继承权,如果夫家绝嗣,那都是自己的,什么宗族,靠边去
快乐的生活总是短暂,除去秦和唐,在汉、宋、元、明、清,女子日子都很难过
最难过的是汉和宋,大汉儒家成为正统,女子要三从四德,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一生都受支配。婚后不仅要生儿育女,相夫教子,还得不能妒,得给丈夫张罗着小妾……当正妻还好,如果成为妾室,那真叫悲惨,她们是可以随意买卖赠送的,尤其在大宋,互赠美妾,那叫风流
估计她们会很怀念大秦,那时候丈夫敢二心,打死拉倒
相对于汉和宋,明朝尚好,虽然也是三从四德,也没什么财产继承权力,但是大明女子可以踹掉渣男。比如说家暴,比如说丈夫三年不归家,遇到如此情况,大明女子一纸诉状,就可以让男人付出代价。如果还想像汉宋一样把自己典当送人,那不好意思,衙门口见,八十大板伺候
当然,其实也好不了哪去,明清丈夫无故杀妻:止杖100徒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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