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音乐经过了几千年的发展衍生出了无数脍炙人口的作品,而我们的祖先对于音乐的喜爱也是中国音乐文化能够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而这一切的源头都是西周初年礼乐制度的制定,当音乐与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其生命力在无形中也得到了加强。
在西周时期,统治者为不同身份的人制定了不同的音乐形式,这让音乐的体裁得到了规范。而乐官的设立更是为其传承和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这些专业人士在进行表演的同时也对乐理和乐器的发展进行了总结归纳,并得到了不俗的成果,为中国音乐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西周时期的民间音乐也在蓬勃发展,像《诗经》中的国风等篇目都是乐官在民间***风而来,这说明在当时音乐在政治生活之外也发挥着重要的文娱作用,而官方正乐与民乐之间也有相互影响,正是这种交互发展才让中国传统音乐在历史长河中历久弥新,一直焕发出独特的光彩。
这个陋习就是约束女子的脚的自然生长,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都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没有一双健康的脚走路,对女人来说还真是很大的折磨。
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
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还有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时期。在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
缠足,是一种摧残肢体正常发育的行为。总的来说是一种摧残,古人们以缠脚为荣,大致有以下三大两大原因:
首先在文化审美方面,古人们向来认为女性的美应该体现在 “阴柔”的一面,即较小、柔弱、娴静以及要有柔和的曲线等等。从文人骚客留下许多诗赋,也可看出古人们偏爱小巧的脚,比如: “一弯软玉凌波小,两瓣红莲落步轻”、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 ,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 “脚小能遮三分丑” 、 “丑妇幸足小邀旁人誉”等等全都阐释了古人们在审美上以“脚小”为美,古代女性要博得古代男性的喜爱,自然脚是不能大的,由此便有了“缠足”的盛行。
其次裹脚限制女性的活动范围,有利于古代男性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以使女性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贞操的目的。据元代伊世珍的《琅环记》说:“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另外贺瑞麟在《改良女儿经》中也说:“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再而古代文人们不仅爱好以***的小脚鞋玩“行酒”游戏,而且喜欢把探讨小脚当作“学问”来做。如“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新笋脱瓣,月生芽,尖瘦帮柔绣满花。”等等。文人们对小脚的赞美,带歪了那个时代的女性,助长了缠足陋习之流行。
缠足对于绝大部分的女性来说确实是一种摧残,因为缠足的过程是剧痛难忍的,缠足不仅严重影响了女性足部的正常发育,而且减少了女性从事舞蹈和体育运动的积极性、妨碍了女子正常参加社会工作、阻扰了女子的社交活动,同时裹足的女子因行动不便只能困在家里,没有谋生本领,变得孤陋寡闻,只能将希望寄托在丈夫身上,从而使得古代女子的社会地位愈加低下。
但是在那个以小脚为美的古代社会里,一些长相丑陋又没有什么能力的女子,依靠一双小脚不仅能够嫁出去,而且往往能够觅得较好的夫婿,这又是另一番谈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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